关于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重点实验室全体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加强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保障重点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经重点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8月26日-8月31日进行全室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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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东配楼和东教学楼各老师工作室和办公室安全责任由所在老师负责,研究生工作室安全责任由各研究生导师负责,实验设备及实验室的安全责任由实验室老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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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全体导师应尽快召开一次各自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会议,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宣传落实到位,并组织各自研究生进行工作室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将隐患排查结果和整改建议书面报行政办公室,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排查内容、结果和整改建议请填写《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排查情况表》)
3.排查范围:各位老师的工作室、各位老师负责的学生工作室、办公室和实验室。
4.排查内容:用电、用水、防火、防盗、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大型实验设备等。
5.时间安排: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分为自查和集中检查两阶段。
6.自查阶段:8月26日到8月30日,各位老师负责组织对各自的研究生工作室、自已的工作室和实验室进行安全排查,并请于8月30日上午12:00前由各安全责任人将《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排查情况表》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7.集中检查阶段:8月31日上午10:00重点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对各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逐一巡查,请各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届时留人值守。
特此通知。
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5年8月26日